天良藥品違法貼新標 衞生局清查

▲嘉義縣衞生局啟動機制,要求天良所屬諾克治痛感冒液違法重貼新標籤產品下架回收。(圖/嘉義縣政府提供,2017.05.25) 大 中 小 「天良生物科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所屬諾克治痛感冒液產品,違法重貼新標籤,嘉義縣衞生局啟動流通產品下架回收機制,已清查嘉義縣轄內藥局及藥商等共15家,查獲"天良"諾克治痛感冒液產品,已要求全數下架回收。嘉義縣衛生局25日表示,接獲新北市衛生局在「天良生物科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執行GDP符合性評鑑作業時,查獲"天良"公司所屬諾克治痛感冒液產品遭重新貼換新標籤(批號1062008)的違法情形,隨即啟動流通產品下架回收機制,截至目前已清查嘉義縣轄內藥局及藥商等共15家,查獲"天良"諾克治痛感冒液產品計1280瓶(60毫升/瓶),已全數下架回收完成。嘉義縣衛生局指出,新北市衛生局24日會同食品藥物管理署,至汐止區「天良生物科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執行GDP符合性評鑑作業時,在該公司出貨區查獲重新貼上新標籤(批號1062008)且刮除舊標籤批號及效期的「天良諾克治痛感冒液」(衛署藥製字第011311號)藥品,經與原廠合誠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確認無生產該批號,依違反藥事法第82條第1項製造偽藥移送法辦並通令各縣市衛生局協助配合案內藥品下架回收作業。嘉義縣衛生局基於維護民眾用藥安全,呼籲民眾如持有該產品,不管任何批號效期請立即停止使用,身體倘有不適者,請就近至醫療院所進行醫治,同時警告所有藥局及藥商切勿以身試法,倘業者製造販售偽藥者,可依違反藥事法第82條規定,處以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億元以下罰金。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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