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阻礙經濟發展? 李堅明:應列為投資必要程序

▲現任環評委員李堅明今(23)日表示,台灣的投資不能因為環評就退縮,而是把環評列為投資的必要程序。(圖/記者林昱均攝,2017.02.23) 大 中 小 現任環評委員李堅明今(23)日在「產業發展與環境保護如何雙贏?」論壇時表示,台灣企業總是說環境評估阻礙經濟發展,但他認為環評僅是基本的環境標準,且受限於體制本就無法十全十美;但是在南韓,即使環評制度日益嚴格,南韓企業送件環評數卻日益增加,台灣的投資不能因為環評就退縮,而是把環評列為投資的必要程序。現任環評委員同時也是台北大學自然資源暨環境管理所所長的李堅明,今日在現代財經論壇所舉辦的「產業發展與環境保護如何雙贏?」論壇,以「先進國家環評法制的發展趨勢與借鏡」為主題報告時指出,環評機制是基本的環境標準且受限於體制,不可能十全十美,但仍是環境保護源頭重要的把關方式。他強調,人類在追求永續發展的挑戰上,要怎麼去降低自然界的消耗、創造出綠色經濟是未來的趨勢,經濟上的轉型是無可避免的;他舉例,節能就是1個產業,全球節能創造的經濟產值每年高達3千億美金,而台灣每年能創造出來的節能經濟產值也有800億台幣之多。李堅明認為,通常1個國家每人年平均收入達到1萬美金後,10年內就能成長1倍到2萬美金,香港5年就達到了、南韓花了10年;反觀台灣,1994年就達標1萬美金,至今還是沒有達到2萬美金,「因為我們失去了經濟成長的動能,台灣要成長,出口固然很重要,但固定資本形成環境資本也是重要角色。」李堅明指出,環評制度是從預警原則發展而來,可稱為對未來環境不確定性的一種保險制度。當科學上證明該環境應受到保護之前,或有環境衝擊疑慮時就採取保護措施,起初的保護措施分成2種制度,第1為環境債券制度(現區隔為環境信託),類似在開發前必須繳交保證金,確定開發後環境沒問題、汙染部分也能處理好才會退費,第2則是現行的環境安全標準,透過各方評估環境中的損害與開發的獲利去衡量。李堅明以南韓為例。他認為,南韓即使環評嚴格,但投資開發案還是緩步上升,這才是好的範例,投資不能因為環評就退縮,而是把環評列為投資的必要程序。「台灣剛好相反,2014年後送環評的投資件數逐年減少,甚至件數僅剩2000年的一半、1999年的3分之1,我建議企業要積極遵守相關法規跟環評才是永續發展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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