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損害賠償時效將屆 消基會籲受害者補件要快

八仙塵爆至今滿1週年,消基會陪同八仙塵爆受害者家屬,27日到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遞狀求償,消基會董事長陸雲(前中)等人前往遞狀,求償金額逾新台幣20億元。中央社記者吳家昇攝 105年6月27日 大 中 小 還記得2015年6月發生的八仙塵爆事件嗎?事發至今即將要滿2年,消基會今(24)日表示,目前與法扶基金會一起提出的刑事訴訟程序持續進行中,他們將另外受理轉讓請求權,會以團體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呼籲若要請求民事賠償者,儘速聯繫並備齊相關資料,以為被害者爭取最大的權益。八仙塵爆事件造成499人受害,共計死亡者15人,受傷者共484人,是台灣史上傷亡相當慘重的一起公安意外。消基會與法律扶助基金會分別為受害消費者提起民事求償,法扶接受受害者委託,提起刑事附帶民事的求償,消基會則依照《民法》、《公司法》、《消保法》的規定,在去年6月27日八仙塵爆滿周年之際,受讓98位受害者權利,控告玩色創意國際有限公司呂忠吉、瑞博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周宏瑋,與八仙樂園育樂股份有限公司等7人,提出損害賠償請求。消基會表示,目前法扶提出的刑事訴訟程序持續進行中,但僅被告呂宗吉1人遭起訴,並經士林地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決被告呂忠吉4年10月徒刑,且刑事附帶民事的求償對象目前僅能針對呂宗吉及其所屬公司,但可資求償之資產極為有限。甚至必須面對繳納高額訴訟費用的壓力。消基會指出,他們願意另受理原委託法扶基金會的受害者轉讓請求權,以團體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但是由於受害人的請求權時效即將屆滿,且團訟程序冗長,呼籲當初委託法扶基金會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求償的受害者,若欲改依消保法團訟程序委託本會請求民事賠償者,請儘速向法扶基金會聯繫,並備齊相關資料寄至本會,以為被害者爭取最大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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