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們如果你們太快.....可能很難跟他走一輩子!千萬要注意!

其實同居對於現代人來講,已漸漸變成很多情侶約定俗成的戀愛儀式。“愛他就要和他在一起啊”,“愛ta,就願為ta付出一切啊···” 但是,越快同居,就越容易失去婚姻的承諾和長期關係的保障。 先講一位朋友的故事,暫且叫這位朋友丫丫吧~她特別喜歡一個男生,於是倒追對方半年,終於讓對方躺在了自己的石榴裙下。 更值得一提的是,這男生對丫丫的感情濃度很高,隔三差五在丫丫公司門口手捧鮮花等她下班。 這樣如膠似漆的感情大概維持了1個月, 男生就提出同居的要求。禁不住男友的軟磨硬泡,丫丫答應了。 起初的那段日子頗有小夫妻的歡樂。丫丫提出要見男方的父母,好幾次都被男友以各種“工作忙、父母旅遊去了、父母最近身體不好”為由搪塞了過去,丫丫也就再沒提。 日子不鹹不淡的過了1年,丫丫懷孕了,只能和男方談婚論嫁了,丫丫父母覺得:怎麼說,我家閨女兒在最好的年紀跟了你,不說車房聘禮,至少得有個正經婚禮吧! 男方卻不樂意了,男方父母居然表示:“你家女兒都和我兒子住一起了,就不要這麼講究了,隨便扯個證得了多省事啊!非得整那些虛頭巴腦的,花那麼多錢,反倒是他們自個兒受罪!”這時候,他男友也表示自己為難,沒辦法說服自己的父母。 一向自信果敢的丫丫這時沒想法大膽起來了!為了孩子,她選擇忍,只要先領證,婚禮可以以後再辦。 就這樣丫丫把自己嫁出去了。婚後的日子卻很難熬,孩子出生後,公婆一看是孫女,沒過幾天以家里有事為由,離開了醫院。丈夫也是夠奇葩,在孩子出生第5天,再沒送飯給丫丫。丫丫只能拜托其他病人的家屬幫忙帶份飯,獨自在醫院默默流淚。 丫丫死心了,出了院辦了離婚手續。  所以,為什麼建議不要過早同居呢? 國外有研究數據表明:同居人群中有將近4成情侶是不能進入婚姻的,即使你們進入婚姻,有同居經曆的婚姻離婚率比未經同居的婚姻離婚率高46%。 這個結果說明一個道理:同居不利於結婚。為什麼這樣說呢? 1、同居並不代表男人的承諾 “用女人的身體不能綁住一個男人的心”。同理,同居不一定能增強你們之間的感情。 同居反而會讓男人有種“吃定你”的感覺,只有讓他害怕失去你,他才會懂得珍惜,懂得向你承諾,甚至想要娶你,永遠保護你。 2、同居太快,會減弱男人結婚的動力 男人在不需要付出承諾的條件下就享受到了性生活、家務分配、照顧、陪伴等等婚後應該享有的福利,他怎麼還會有動力去推動你們的婚姻進程?這時候,他的需求已經得到滿足,婚姻就變得沒那麼必要,如果牽涉到彩禮、房車、財產分配、雙方父母的融入,這反而讓他更加抗拒結婚。 3、同居太早,會過早降低感情濃度,發生矛盾時,更容易消極應付。 和結婚後住在一起的夫婦不同的是,同居的情侶對彼此的容忍度會更低,大家會有種“一旦不合適還可以換人”的心態;但如果一段親密關係有了婚姻的保障,雙方遇到問題和分歧時,一定會想著如何去解決問題,而不是相互指責抱怨,更不會隨時有想換人的想法。 婚姻給了夫妻解決問題的義務,而同居卻給了一些人逃避問題的餘地。  說完這些,很多人可能會有這樣的疑惑了,“如果不同居,怎麼知道對方行不行呢?”;“如果不同居,怎麼知道和他合不合適呢?” 所以,婚前同居要講究恰當的時機。如果你是想要找個終生伴侶,最好的同居時機是在雙方確定了婚期以後。 什麼叫確定婚期呢?就是男女雙方經過對方父母的認可,男方給了你婚姻的承諾,甚至按照傳統習俗,訂好了領證辦喜酒的日子以後,這樣雙方父母自然也會體體面面鼓勵你們住在一起的。 這時候同居,男女雙方在未來的規劃上,方向是一致的!如此一來,無論發生什麼事情,都會想辦法共同解決問題,而不再是“你到底愛不愛我,你到底是為了和我睡還是真的想娶我呢?,你到底行不行,不行咱們就分手吧!”這樣的想法了。 所以,對於以結婚為目的而戀愛的人,當對方跟你提出同居的要求時,要不要答應,請你三思。Reference:健康生活 看更多!請加入我們的粉絲團


[圖擷取自網路,如有疑問請私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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