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障免死刑假釋規定 綠委提案修法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16日舉行記者會指出,他將提出刑法修正草案,針對犯行達判處死刑程度,卻因精神障礙或心智能力欠缺而判無期徒刑者,排除一般無期徒刑之假釋規定。(圖/記者邱明玉攝,2017.5.16) 大 中 小 士林地院針對王景玉殺害小燈泡案件,做出無期徒刑之宣判,認為依照兩公約施行法意旨,已形成對精神及身心障礙者處死刑的限制。民進黨立委林俊憲今(16)日舉行記者會指出,他將提出刑法修正草案,針對犯行達判處死刑程度,卻因精神障礙或心智能力欠缺而判無期徒刑者,排除一般無期徒刑之假釋規定,改成須待治療痊癒後,才開始起算25年之執行期,並經評核具有悔意,始得報請假釋。林俊憲說,王嫌的再犯率高、難以治癒,沒有理由支持王嫌回到社會,有必要將其與社會永久隔絕,但台灣無期徒刑的規定,卻是關滿25年就可以申請假釋,王嫌現年34歲,60歲前就可以假釋出獄,屆時形同置入潛在殺人武器於社會中,肯定風聲鶴唳、人心惶惶。林俊憲表示,他將提出《刑法》第77條修正草案,針對犯行達判處死刑程度,卻因精神障礙或心智能力欠缺而判無期徒刑者,排除一般無期徒刑之假釋規定,改成須待治療痊癒後,才開始起算25年之執行期,並在執行超過25年,且經評核具有悔意,始得報請假釋。林俊憲強調,人權保障固然重要,但倘若沒有徹底治癒就得以假釋出獄,則精障者免死的判決,猶如替未來的台灣社會放置無數顆會殺人的未爆核彈。對此,法務部檢察司科長游麗鈴表示,現在的假釋門檻年年提高,法務部的立場會確保受刑人身心健康後,才讓他回歸社會,會將立委的提案帶回刑法研修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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