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家注意了! 國稅局4月起再追查網路交易逃漏稅

▲財政部國稅局去(2016)年查網路業者漏開統一發票,意外發現一名15歲蹺家少年經營網路購物銷售額竟逾千萬。(圖/翻攝自網路) 大 中 小 財政部表示,自今(2017)年4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對於臉書購物社團、Line、民宿網平台等網路交易,就「稅籍未登記」、「漏報營業稅」及「營業人假借個人名義銷售貨物或勞務」等進行全面查核,由於3月為查核前輔導期,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額並加計息,可免除受罰。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指出,近年來網路交易盛行,國內業者交易型態多元,行動裝置和支付系統越趨普遍,消費者透過網路購物已成風氣,而個人或營業人大量從國外進口貨物,並透過Facebook社群媒體、Line通訊軟體、App應用程式或各大網路交易平台等,以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透過日租網及網路訂房平台銷售住宿勞務,相當普遍。因此,財政部去年就將網路交易列入查核重點項目。台北國稅局表示,今年也將加強查核網路交易個人或營業人,是否涉嫌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漏報營業稅及營業人假借個人名義銷售貨物或勞務。另外,基於愛心辦稅,台北國稅局說,由於距全面查核期前有一段緩衝期,3月1日至3月31日為輔導期,若經營網路交易營業人因一時不察,而有未依規定申請設立稅籍登記、短漏開統一發票或短漏報應稅銷售額情形,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在未經檢舉及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的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向所轄國稅局或稽徵所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額並加計息,即可免除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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